活動辦法
活動名稱:
愛.Sharing蒐集雪鈴金幣(下稱本活動)
活動期間:
2025/10/30(四) 10:00 ~ 2025/12/31(三) 17:59
活動辦法:
2025/10/30(四) 10:00 ~ 2025/12/31(三) 17:59期間,於愛.Sharing蒐集雪鈴金幣活動網站(下稱活動網站)登錄facebook帳號、參加活動並分享指定內容,即可蒐集雪鈴金幣兌換指定商品或參加抽獎,蒐集越多獎越多,豐富好禮等你拿!
活動說明:
至活動網站登入facebook帳號、參加活動並分享指定內容,即可蒐集雪鈴金幣,於活動期間內可以雪鈴金幣兌換限量商品(需綁定手機號碼)或參加抽獎(特定獎項需綁定OPENPOINT會員),各單元累計方式如下:
【認識愛.Sharing】
於活動網站,分別下載波波造型(共8種)、愛.Sharing-主題曲(共1首)、桌布(共20種)、動畫(共1部),各可獲得雪鈴金幣1枚,重複下載同一主題曲、桌布或動畫不重複發放雪鈴金幣,活動期間本單元最多可獲得30枚雪鈴金幣。
【分享愛的消息】
將指定貼文分享至個人facebook版面,或以LINE分享好友,各可獲得雪鈴金幣1枚,每篇貼文最多限獲得2枚(即分享至facebook及LINE,可各獲得1枚雪鈴金幣),重覆分享同篇貼文不重複發放。
【寄送水影賀卡】
以facebook或LINE寄送活動網站提供之電子賀卡給朋友即可獲得雪鈴金幣,每個facebook帳號透過facebook或LINE完成寄送一次賀卡可獲1枚雪鈴金幣,活動期間本單元每個facebook帳號每日最多可獲得15枚雪鈴金幣,隔天可重新參加起算並依前述規定獲得雪鈴金幣。
<7-ELEVEN週週送CITY CAFE/現萃茶>
2025/11/12(三)~2025/12/9(二)限定期間內(限時四週),在活動網站【寄送水影賀卡】單元分享任一款賀卡就可獲得一組i禮贈序號(每日限發1,500組),得於指定期限內至7-ELEVEN CITY CAFE/現萃茶販售門市兌換指定飲料乙杯,本單元限定期間每個facebook帳號共僅限獲得一次序號。
| 第一週 | 2025/11/12(三) 10:00~2025/11/18(二) 23:59,兌換品項為CITY CAFE中杯熱美式咖啡乙杯之序號(每日限發1,500組序號,贈完為止),限2025/11/25(二) 23:59前兌換完畢。 |
|---|---|
| 第二週 | 2025/11/19(三) 10:00~2025/11/25(二) 23:59,兌換品項為CITY CAFE中杯熱美式咖啡乙杯之序號(每日限發1,500組序號,贈完為止),限2025/12/02(二) 23:59前兌換完畢。 |
| 第三週 | 2025/11/26(三) 10:00~2025/12/02(二) 23:59,兌換品項為現萃茶 大杯熱紅茶乙杯之序號(每日限發1,500組序號,贈完為止),限2025/12/09(二) 23:59前兌換完畢。 |
| 第四週 | 2025/12/03(三) 10:00~2025/12/09(二) 23:59,兌換品項為現萃茶 大杯熱紅茶乙杯之序號(每日限發1,500組序號,贈完為止),限2025/12/16(二) 23:59前兌換完畢。 |
※ 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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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兌換序號後可至活動網站「我的雪鈴金幣」單元→兌換紀錄→查看序號。發放形式為i禮贈序號,請務必於期限內兌換完成,逾期則無法領取;現萃茶限部分門市販售,查詢網址:https://emap.pcsc.com.tw/emap.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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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元最多僅可獲得一個CITY CAFE中杯熱美式咖啡乙杯或現萃茶大杯熱紅茶乙杯的i禮贈序號。如已獲得在第一、二週發送之序號者,將無法獲得第三、四週發送之序號。
<免費賀卡列印活動>
2025/11/12(三)~2025/12/09(二)期間內(限時28天),免費發送在ibon機台列印賀卡4x6照片尺寸乙張之ibon取件編號,每日限發3,000組,數量有限贈完為止,每日上午10:00開始發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免費賀卡ibon取件編號限量發送完畢後,參加者仍欲列印本活動指定賀卡者,得於活動網站索取付費列印編號,每張新台幣6元。)
【愛的面具週】
眼力大考驗小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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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完成一次眼力大考驗小遊戲,即可獲得1枚雪鈴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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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內重覆玩眼力大考驗小遊戲,最多可獲得2枚雪鈴金幣。
舉例:第1週水影之星為「康是美」,每日完成2次「康是美」的眼力大考驗小遊戲共可獲得2枚雪鈴金幣,同日完成第三次後不再贈送雪鈴金幣,隔日重新計算。 -
每日完成當週全部水影之星的眼力大考驗小遊戲後,可再隨機獲得1~2枚雪鈴金幣。
舉例:第1週的水影之星為「康是美」、「統一藥品」、「統一佳佳」,三個水影之星各有一款眼力大考驗小遊戲(合計三款),完成任一水影之星的眼力大考驗小遊戲可獲得1枚雪鈴金幣,而每日完成所有水影之星的眼力大考驗小遊戲後,會額外獲得隨機1~2枚雪鈴金幣,隔日重新計算。
分享最新消息資訊至個人facebook即可獲得雪鈴金幣,每則最新消息限獲1枚雪鈴金幣,重覆分享將不予計算。
【每週水影之星排序】
| 週別 | 分享週日期 | 每週水影之星 |
|---|---|---|
| 第1週 | 10/30(四)~11/05(三) | 康是美、統一藥品、統一佳佳 |
| 第2週 | 11/06(四)~11/12(三) | 茶裏王、星巴克、瑞穗鮮乳 |
| 第3週 | 11/13(四)~11/19(三) | 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DREAM PLAZA、夢時代購物中心|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統一超商 |
| 第4週 | 11/20(四)~11/26(三) | 統一麵包、AB優酪乳 |
| 第5週 | 11/27(四)~12/03(三) | 來一客、滿漢大餐 |
| 第6週 | 12/04(四)~12/10(三) | 博客來、Amelie's Bagel |
| 第7週 | 12/11(四)~12/17(三) | 咖啡廣場、21世紀 |
| 第8週 | 12/18(四)~12/24(三) | 聖娜、統一精工 |
| 第9週 | 12/25(四)~12/31(三) | 酷聖石、聖德科斯 |
【邀請水影好友】
2025/10/30(四) 10:00~2025/12/31(三)17:59期間,登入facebook帳號後至「邀請水影好友」單元,將專屬邀請連結分享給好友,成功邀請好友至活動網站完成facebook帳號登入後,邀請者可獲得2枚雪鈴金幣;受邀者成功登入活動網站後可獲得1枚雪鈴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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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00:00~23:59)可以邀請20位好友進入活動網站,同日邀請超過20位好友,超過之人數將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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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中每日以邀請者身分最多可得到40枚雪鈴金幣,同日內若有超過20位受邀者登入,超過之人數將不予計算。
舉例: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各邀請20位好友,此60位好友均在第三天才成功登入活動網站,則邀請者在第一天、第二天獲得之雪鈴金幣均為零,第三天獲得之雪鈴金幣以40枚為上限。 -
活動期間每一帳號以受邀者身分獲得之雪鈴金幣僅以1枚為限。如已曾自行先登入活動網站,之後方才收到他人發送邀請,透過邀請連結再登入者,仍可於成功登入活動網站後以受邀者身分獲得雪鈴金幣1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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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重複邀請相同受邀者成功登入活動網站,不會重複發放雪鈴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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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5/12/31(三)活動結束後,將從成功邀請好友數排行前500名網友中,抽出100名500點OPENPOINT點數得獎者(領獎說明)。
活動獎項:
【運好禮/抽好禮活動說明】(以下幣別均為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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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運好禮/抽好禮」活動需先綁定手機號碼驗證:
第一次參加本活動中之運好禮/抽好禮活動時,請輸入欲綁定之手機號碼,收到驗證碼簡訊(OTP驗證)後,請於活動頁面輸入驗證碼即可完成綁定,完成綁定後方可進入到運好禮的項目列表頁面進行運獎活動,或進入到抽好禮頁面進行抽獎。(僅需驗證一次,每個facebook帳號僅能綁定一組手機號碼,不可重複綁定多組手機號碼或取消原綁定;同一組手機號碼亦僅可用於一個facebook帳號之綁定;請謹慎決定並輸入手機號碼。) -
「抽好禮」:特定獎項需於活動網站上完成綁定OPENPOINT會員後,扣除獎項指定的雪鈴金幣及OPENPOINT點數後方可進行抽獎兌換好禮之活動。參加「抽好禮」時扣除之雪鈴金幣概不退還。同意綁定OPENPOINT會員時,會另外開啟OPENPOINT會員網頁版登入視窗,於視窗中依照流程完成登入後,即可於活動網站上完成綁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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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好禮」:活動期間每日發送限量兌換好禮,活動期間每日早上10:00開始,即可選擇扣除指定之雪鈴金幣數參加。參加「運好禮」時,有成功獲得贈品才會成功扣除,若無獲得則不會扣除金幣。
A. 贈品屬「每日每個facebook帳號限獲得一次序號」類型者(下稱限量贈品),每日每個facebook帳號共僅限獲得一次。
B. 贈品屬明確標示「獲得後同日仍可重複參加運好禮」類型者,除受活動期間總限量之限制外,獲得後同日仍可再次參加同一類型之運好禮,或另參加限量贈品類型之運好禮(限量贈品類有每日每個facebook帳號限獲得一次序號限制)。
舉例:11/06(四)~11/12(三)運好禮活動之限量贈品類有「星巴克好友分享券」及「統一營養強化 高鈣牛乳」兩項,每個facebook帳號每日最多僅可能獲得其中一項。(僅為舉例,應以本活動實際標示為準)
舉例:11/06(四)~11/12(三)運好禮活動之限量贈品類有「星巴克好友分享券」,參加運好禮活動獲得「星巴克好友分享券」後,同日仍可參加「博客來50元 E-coupon」之運好禮(以尚未達活動期間總限量8,000張為前提)。(僅為舉例,應以本活動實際標示為準)
舉例:未達「博客來50元 E-coupon」活動期間總限量8,000張之上限前,每個facebook帳號每日可重複參加而多次取得博客來50元 E-coupon,亦可於取得博客來50元 E-coupon後,再參加其他「獲得後同日可重複參加」類型例如康是美【實體門市指定商品消費滿500元折50元】優惠券之運好禮。(僅為舉例,應以本活動實際標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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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好禮」:各項兌換好禮項目皆有其參加限制、兌換規定、使用期限及使用限制等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指定通路/店家、兌換期間等限制),參加者請依活動辦法規定參加,且需在有效期限依各項目及通路/店家規定使用,兌換及使用前務必詳細閱讀兌換好禮之注意事項及使用須知,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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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將雪鈴金幣參加「運好禮」或「抽好禮」後,系統會依參加者之選擇,扣除參加所需的雪鈴金幣數量。成功扣除後不得要求退還雪鈴金幣,使用雪鈴金幣前請務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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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參加本活動所獲得的雪鈴金幣僅限於活動期間內依本活動規定使用,本活動結束後全數雪鈴金幣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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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運好禮」或「抽好禮」的贈獎品,除因商品具有瑕疵外,一律不受理退換。均不可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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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保留調整各項兌換好禮項目上下架、異動活動參加條件、兌換期限、使用期限及限制條件之權利。
【運好禮總項目】(活動期間每週安排上線好禮不一)
| 運好禮所需投入 雪鈴金幣數量 |
兌換好禮項目 | 說明 | 詳情 |
|---|---|---|---|
| 兌換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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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將facebook帳號綁定手機號碼完成驗證,綁定後(活動期間,第一次參加運好禮活動時僅需驗證一次)即可進入到運好禮的項目威尼斯水道進行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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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好禮活動獲得好禮項目後,請依兌換說明進行兌換,並依本活動及店家規定使用;運好禮各項目限量供應,換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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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好禮之好禮兌換結果以實物為準,恕不接受指定或更換,亦不得轉讓或折現,不可再至網路銷售。
【抽好禮項目】
| 一次抽獎機會 所需雪鈴金幣數量 |
獎項 | 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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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機會可累計,參加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喔!
所有獎項將統一於本活動結束後,於2026/01/14(三)抽出得獎者後公告於活動網站。
所有獎項以實物、領獎說明及實物所載使用規則為準,恕不接受指定或更換,亦不得轉讓或折現。
【舉例】如累積100個雪鈴金幣,可自由搭配抽獎機會:
扣除50個雪鈴金幣+OPENPOINT
5點,參加<阿Q桶麵雞汁排骨風味/一箱(12入)
市價420元>抽獎1次,並且,扣除50個雪鈴金幣+OPENPOINT
5點,參加< 7-ELEVEN 500元禮券/一份 市價500元
>抽獎1次,共用掉100個雪鈴金幣+OPENPOINT 10點。
依雪鈴金幣數+OPENPOINT 點數可以做不同搭配,以此類推,以增加中獎機會,惟每個facebook帳號僅得中獎1次,如有重複抽中,將以上表較前順位之獎項作為其中獎獎項,恕不接受指定或更換,參加者不得異議。
【抽好禮、邀請水影好友-中獎公告】:
抽好禮(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將於公告日期2026/01/14(三)當天17:00後於活動網站公布。
(如發生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事件,主辦單位有權綜合審酌社會氛圍,全權判斷更改抽獎日期及公告日期。)
【抽好禮、邀請水影好友-兌獎方式】:
依活動網站公布的中獎名單,活動小組將依中奬人參加本活動時提供的參加者資料,以貨運方式寄出。獎項預計於2026/01/19(一)起陸續寄出,中獎人不得異議。參加者資料請務必提供詳細且完整的正確收件人姓名及收件地址,若提供不完整或不正確的資料,導致中獎時獎項無法聯繫、寄送、遭退回,視同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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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及【抽好禮】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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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內每個facebook帳號、每位參加【抽好禮、邀請水影好友】抽獎者僅得中獎1次,經檢舉或查證參加者有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兌獎/抽獎資格的權利,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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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保證所提供的參加者資料皆為真實,且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參加/兌獎/中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項或要求以等值現金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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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於本活動內分享、發布或寄送之內容不得涉及色情、血腥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與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違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畫面、文字)。如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加、兌換與中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項或要求以等值現金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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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者提供的資料、領獎資格,經主辦單位查驗審核判定資格不符、不實、缺漏,或中奬者自願放棄領獎資格者,將不進行網路公告,主辦單位亦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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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配送及兌獎地點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指定通路/店家,並依中獎者所提供之中獎者資料之居住地址為奬項配送地址,主辦單位將不負擔獎項無法送達之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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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於兌/中獎時,相關法令變更,則應依新法規定處理之),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含)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10元(含),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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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26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1,000元(含)而未滿18歲之中獎人,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人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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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詳細內容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門市佈置物上圖片(示)僅供參考,獎項均不得指定、更換、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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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獎項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遺失或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等,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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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布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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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一切權利,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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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異議。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終止本活動與獎項更換之一切權利;就本活動所生一切爭議、本活動辦法及其執行,主辦單位並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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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服務專線為0800-037-520,亦可來信客戶服務信箱 isharing.customer@sp88.com 或「愛.Sharing Facebook官方粉絲團」詢問。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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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內容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
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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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公司: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活動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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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之目的:辦理愛.Sharing蒐集雪鈴金幣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及相關行銷或促銷活動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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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之類別:台端依據本活動活動辦法以及為上述第2點蒐集之目的,所提供予活動主辦單位之所有相關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國籍、連絡方式、照片、性別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台端之個人資料。涵蓋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電話、居住住址、emai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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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台端參本活動之日起至2026/04/07止,惟中獎者資料須依稅法規定保存(至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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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活動個人資料利用地區,僅限於台灣(包含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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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活動主辦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獎項贈送)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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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活動主辦單位活動服務專線0800-037-520,或是客戶服務信箱isharing.customer@sp88.com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台端於提出行使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必須明確告知姓名、連絡電話、反應時間及反應內容等事項。台端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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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上傳、遞送至活動主辦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活動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時,可能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及中獎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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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參照上列第3.點個人資料類別所述)予本公司,並同意其得為本活動參與、活動宣傳行銷、資料儲存與整理、郵寄、稅務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依上述告知事項所載,本公司並得再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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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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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若同意活動單位蒐集、利用其個人資訊時,應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下為之。台端瞭解,如其係為未成年人卻未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隨時請求活動單位停止 台端之特定帳號及其相關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將使台端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及中獎權利。